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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会费缴纳及经费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佚名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浏览:

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会员

会费缴纳及经费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11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协会章程中经费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会会员缴纳会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一、会员会费的缴纳

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社会团体会费收取的有关规定,会员会费的缴纳标准为:会长单位会费10万元/年,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会员单位1000元/年。为资助协会活动,会员单位愿多交者,其数额不限。会费应于每年11月底前一次汇入协会帐户。

开户单位: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

 号:37001849001050147643

二、会费的使用范围

1、协会召开年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经验交流会、学术研讨会、外出参观学习等各项活动的费用开支;

2、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开支;

3、协会申办网站、微信公众号、出版刊物和经济技术情报资料所需费用的开支;

4、协会编印、购置技术培训教材和资料的费用开支;

5、协会所需其它经费的开支。

三、经费的管理

1、协会的经费由本协会秘书处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帐户、收支帐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秘书长按年、季做出预算报会长审批,做到按计划开支,严禁违反规定的乱开支。

3、重大的开支项目应提请理事会或会长办公室审定,一般事务性开支由秘书长决定。所有收支必须有单据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协会财务专用章及协会负责人签字。

4、秘书处每年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并在年检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同级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四、本办法自协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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