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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自然资告字﹝2021﹞4号




责任编辑: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浏览: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齐自然资告字﹝2021﹞4号


经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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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10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按《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竞买人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10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1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6 时。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齐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


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15069260653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1室进行咨询。


4.上述土地为现状出让,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


5.上述土地不允许联合竞买。


6.土地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鼓励使用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


7.齐2021-25号、齐2021-26号两宗土地一同规划、一同报批、搭配出让,由竞得人一并竞买。齐2021-25号需建设酒店一座,酒店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两宗土地竞得人需无偿配建6个班幼儿园,幼儿园实行“交钥匙”工程,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河县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施意见的通知》(齐政发〔2019〕27号)要求建设,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同步与城投公司及县教体局签订《齐河县配套教育设施无偿配建协议》,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同步缴纳配建保障金到指定财政专户,幼儿园配建完成后,由县教体局无偿使用。


齐2021-1号、齐2021-2号、齐2021-3号、齐2021-4号、齐2021-6号、齐2021-7号、齐2021-8号等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具体控制指标如下:


齐2021-1号、齐2021-3号宗地行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具体控制指标为: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齐2021-1号宗地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的评价基准值<1.86kgce/万元;齐2021-3号宗地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的评价基准值<26.81kgce/万元。


亩均税收标准:≥20万元/亩。


空间准入标准: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准入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环境准入要求。


齐2021-2号、齐2021-4号宗地行业类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控制指标为: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齐2021-2号、齐2021-4号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0.42kgce/万元。


亩均税收标准:≥20万元/亩。


单位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指标参考值为52万元/吨。


齐2021-6号、齐2021-7号宗地行业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控制指标为: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0.42kgce/万元。


亩均税收标准:≥20万元/亩。


空间准入标准: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准入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标准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符合通用设备制造业环境准入要求。


齐2021-8号宗地行业类别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具体控制指标为:


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单位能耗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0.9kgce/万元。


亩均税收标准:≥20万元/亩。


单位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指标参考值为264万元/吨。


齐2021-1号、齐2021-2号、齐2021-3号、齐2021-4号、齐2021-6号、齐2021-7号、齐2021-8号七宗土地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须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


齐2020-76号宗地为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照确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后续深化设计,并报请审查通过后实施,其他用地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


联系电话:0534-5336892


地    址:齐晏大街471号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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