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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自然资告字﹝2021﹞9号




责任编辑: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浏览:

乐陵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告字﹝2021﹞9号

经乐陵市人民政府批准,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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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LL2021-9-1号地块为规划条件中A地块,LL2021-11-1号地块为规划条件中C地块;2、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按《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竞买人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1年4月13日至 2021年5月17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2021年4月13日至 2021年5月17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0时。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业务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LL2021-9-1号地块: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

LL2021-11-1号地块: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乐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15069260653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乐陵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

4. 上述宗地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参与竞买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地块无异议。

5. LL2021-9-1号地块竞得人需无偿设计、代建D地块12班幼儿园一处,同时需满足A地块、B地块和C地块使用要求。并符合《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德州市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规划条件的要求,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位置在出让地块的西南角,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容积率不小于0.55,不大于0.65;建筑密度小于26%;绿地率不小于30%。配套设施、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在首期建设。

6. LL2021-11-1号地块竞得人无偿设计、代建E地块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同时服务于A地块、B地块和C地块,建筑面积需满足相应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333平方米,位置在出让地块的西南角,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按3000户左右规模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不足1500户的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其他符合德民发〔2020〕35号要求。配套设施、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在首期建设。

7.LL2021-9-1号地块与LL2021-11-1号地块需按照规划条件中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4-6268682

    址:乐陵市兴隆南大街360号

 

 

 

 

                               乐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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